位於西班牙北部加泰羅尼亞地區的希羅納城最近頒布了一個新法令,規定寵物狗的主人每天

必須要強制『遛狗』。


根據規定,晚10點至早8點,寵物狗必須呆在家中。而在白天的時間裡,

主人必須每6個小時『遛狗』20分鍾。


違反法令的主人,將被處以每次40歐元的罰款。雖然聽起來有些麻煩,但當地政府認為,

這樣做是為了保證寵物狗的權利,讓它們生活得更加健康。而一些寵物狗的主人也都表示了

對這條法令的理解和支持,『我覺得這個新法令非常好,因為它可以保護寵物狗,

尤其是那些沒有得到很好照顧的狗。有些人整天都在工作,沒有時間去遛狗,

但是這不是狗的錯。如果你覺得你自己不能負起責任,那你就不要養狗』。


據了解,除了每天必須按時『遛狗』之外,這個新法令還同時規定,主人不得讓寵物狗

在夜間睡在屋外,在『遛狗』時必須及時清理狗的糞便,同時不得在公共場合為狗狗洗澡。

違反這幾條規定會被處以400到500歐元的高額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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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筱珮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